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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师范类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教育硕士招生简章

 

    东北师范大学是教育部6所直属高等师范大学之一,国家“211工程”“九五”期间首批重点建设的大学。自1953年起,学校开始招收和培养研究生。1981年被批准为首批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6年被批准为自行组织增列博士生指导教师单位。2000年被批准试办研究生院,2004年被正式批准设立研究生院。

 

    学校有19个培养研究生的学院。有9个博士、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70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137个硕士点,覆盖了10个学科门类。有6个“十五”“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4个国家高等学校重点学科、18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博士后流动站。具有8个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人文社科研究基地、工程研究中心。这些都为学校的研究生培养和科学研究构建起了较为完善的平台。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专家型"的教育管理实践者,提高学员实践反思能力为重点。

 

    具有较宽厚的文化基础知识,比较系统地了解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及学科教育的专业知识,

 

二、报考条件

 

    具有学士学位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包括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职工作人员,原所学专业和年龄不限)。其中没有获得学士学位的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录取总数的10%

 

三、考试录取

 

    由东北师范大学自主命题、自主考试、自主划线、择优录取。

 

四、报名材料

 

    1、“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二份;

 

    2、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蓝底二寸彩照8张(和数码的同版);

 

    3、二寸蓝底原版数码照片(不要扫描的,拍摄时生成的JPG格式文件)及身份证扫描件。

 

五、入学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05月、9月(详见准考证)

 

    考试地点:北京(详见准考证)

 

六、培养方式及费用

 

    1、学制与年限:2.5年,集中授课5-7周;

 

    2、学费总额35000元(学校开票),GCT考试辅导费3000元;

 

    3、报名交费: 3000(入学考试没有通过一律退还,自动放弃入学资格一律不退)

 

    4、报名截止时间每年4月、9月底。

 

七、学位授予

 

    攻读教育硕士学位研究生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的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编号通过教育部网站查询,享受全日制教育硕士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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