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广播国家开放大学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规程(4)终章
第二十一条 毕业证书盖章包括中央国家开放大学独立颁发的毕业证书加盖中央国家开放大学钢印,中央国家开放大学与合作高校共同颁发的毕业证书加盖中央国家开放大学钢印和合作高校校章。
第二十二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独立颁发的毕业证书,由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加盖钢印后颁发给省级国家开放大学。
第二十三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与合作高校共同颁发的毕业证书,由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加盖钢印,并到合作高校加盖其校章:
1.中央国家开放大学按照与合作高校的约定时间,携毕业证书到合作高校加盖其校章。
2.中央国家开放大学通过快递方式将毕业证书及回执邮寄至省级国家开放大学。
3.省级国家开放大学收到毕业证书后,及时清点、核对,于2日内将回执通过传真反馈给中央国家开放大学。
第二十四条 省级国家开放大学收到毕业证书后应及时发放给学生,不得因教学点欠费等理由扣留毕业证书。同时,省级国家开放大学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所属教学点毕业证书发放情况进行监控。
八、上报教育部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
第二十五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每年7月将当年1月、12月将当年7月颁发的毕业证书,报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九、建立毕业生档案
第二十六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省级国家开放大学必须建立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包括电子档案和文字档案。
第二十七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
1.中央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须永久保存。
2.内容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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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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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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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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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电子注册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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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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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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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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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绩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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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姓名更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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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复印件,由省级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人员签名并加盖省级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科上级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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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省级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
1.省级国家开放大学毕业生档案须永久保存。
2.内容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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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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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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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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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电子注册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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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绩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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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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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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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成绩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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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姓名更正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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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原件或复印件,由省级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人员签名并加盖省级国家开放大学学籍管理科上级部门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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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学习期间奖励、处分及撤销处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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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条 教学点毕业生档案
1.教学点毕业生档案须永久保存
2.内容
(1) 成人学历免试入学报名登记表(或录取通知书等反映学生入学资格的材料)。
(2)成人学历免试入学毕业生登记表。
(3) 成人学历免试入学学生成绩表。
(4) 毕业设计(论文)评审表(或复印件),或记载毕业论文题目及成绩的材料。
(5) 毕业生学习期间奖励、处分及撤销处分决定。
十、岗位及管理人员基本要求
第三十条 从事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管理人员,必须专人专职,相对稳定。
第三十一条 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敬业爱岗、坚持原则、尊重学生、服务意识强、服务态度好等素质,并能熟练掌握教务管理系统的有关操作,熟悉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工作的流程及要求。
第三十二条 管理人员要定期参加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培训。
第三十三条 在岗位设置上,工作量与管理人员的配置应科学、合理。
十一、附则
第三十四条 省级国家开放大学根据本规程制定省级国家开放大学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实施细则,报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备案。
第三十五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各学院根据本规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毕业审核及毕业证书颁发实施细则,报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备案。
第三十六条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七条 中央国家开放大学负责本规程的解释及修订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