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级国家开放大学:
2015年全省各级国家开放大学坚持正确的办学指导思想,严格执行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不断创新招生工作方法,圆满完成了各项招生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工作水平,促进开放教育健康有序发展,经省校研究,决定开展2015年招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为全省各级国家开放大学。县级国家开放大学候选单位由市级国家开放大学推荐,直管县国家开放大学可作为候选单位直接申报。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原则上为各市、县级国家开放大学招生负责人、专职从事招生的工作人员,各市级国家开放大学可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至少2名为县级国家开放大学工作人员。直管县国家开放大学可推荐1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
市级国家开放大学:
1.学校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措施得力。招生部门和工作人员认真负责,能够严格按照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和省国家开放大学的招生工作要求有效组织实施,招生宣传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成绩突出。严格履行办学协议,按时缴纳相关费用。
2.圆满完成省校下达的招生工作任务,春、秋两季招生规模均达到千人以上(含1000人)或年招生规模达到当地总人口万分之五以上(含万分之五)。
3.能够为县级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提供有效指导、管理和完善的服务,县级国家开放大学反映良好。
4. 在招生工作中有创造性举措,对全省国家开放大学起到引领和示范性作用的。
县级国家开放大学:
1.学校领导重视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人员认真负责,能够严格按照省国家开放大学和市级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实施,招生宣传规范,措施得力,成效显著。
2.圆满完成招生工作任务。春、秋两季招生规模均达到150人以上(含150人)或年招生规模达到350人以上(含450人)。
3.维护国家开放大学形象和办学信誉,为学生提供比较完善的服务,学生反映良好,无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4. 在招生工作中有创造性举措,对全省国家开放大学起到引领和示范性作用,全年招生规模较上年有较大增长的。
(二)先进个人
1.熟悉招生工作政策、规定、流程和要求,具有较高的政策和管理水平。工作态度严谨,业务水平高,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意识强,在学校招生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且成绩突出。
2.学校在招生过程中无违纪现象发生。对省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办公室发布的通知、消息能够及时反馈。
3.从事招生工作满两年以上者(含两年)。
三、申报材料及要求
请各市级国家开放大学、省直管县国家开放大学于2015年12月7日前,将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及相关材料报省国家开放大学招生办(同时发送电子稿)。推荐材料包括《河南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1)、《河南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未按评选要求报送的材料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 1.河南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2.河南国家开放大学2015年招生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