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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期举行2023年上半年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经研究并报教育部同意,我省原定4月16、17日举行的2022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延期至下半年举行,具体开考安排请关注我院后续公告。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在一个月内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考生无需提出申请。已在停考过渡期的专业,停考过渡结束时间顺延半年。

  因考试延期给广大考生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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