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音乐教育专业(本科)实践课考试须知
一、考试目的
音乐技能课是音乐专业自学考生所必须掌握的核心业务技能,也是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师工作不可缺少的基础业务素质。通过学习、考核,检验学生对声乐、键盘、伴奏能力等课程的学习情况和技能、技巧方面的掌握程度,促进学生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为今后更好的从事中小学音乐教师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考试内容
1、声乐(二)
此课程是本专业重要基础课。除在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技巧上较第(一)部分适当加深外,还要求应考者能够较为准确地理解和演唱不同类型的歌曲。
2、键盘
此课程是本专业重要基础课。要求应考者掌握正确的弹奏方法和基本技能,提高音乐修养。初步熟悉不同类型的钢琴作品,程度为车尔尼练习曲299的后半部分。
3、伴奏
此课程为技能课考试,要求应考者具有对一定乐曲的即兴伴奏能力,以及一般歌曲正式伴奏谱的弹奏能力。
4、计算机应用基础(由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统一安排考试)
三、考试要求
1、声乐(二)
此课程采取面试形式考试,由考评组老师进行伴奏,应考者自选演唱1-2首声乐作品,自带歌谱。
2、键盘
此课程采取面试形式考试,应考者应自选1—2首钢琴作品进行现场弹奏。
3、伴奏
此课程采取面试形式考试,要求应考者在考评组提供考题内,选取1-2首曲目,现场进行演奏。
四、考试方法
1、声乐考试根据应考者的歌唱能力、整体表现能力以及歌曲难度几个方面评分,采用应考者自报考试曲目,并邀请考评组教师进行现场伴奏,满分为100分。
2、键盘考试要求应考者自选1—2首钢琴曲目进行弹奏,考评组依据乐曲难度、演奏技巧、表现能力等方面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
3、伴奏考试要求应考者考在考评组提供的曲目中挑选1-2首曲目进行现场演奏。采用抽号考试的方法,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到考务人员处抽取试题号,根据所抽试题号码,考务人员将相应试题递给考生,考生可将拿到的考题熟悉1-2分钟,即可开始即兴演奏,满分为100分
4、要求每位应考者进入考场后,按科目顺序进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