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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家开放大学开放教育2015年春季免修免考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成人大学及直属分校(学院),各教学点请注意:
    为了做好开放教育2015年春季免修免考工作,根据《成人学历免试入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以及《湖北成人大学免修免考课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开放教育教学实际,现将本学期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详见《开放教育免修免考申请细则一览表》。
    二、时间安排
    1、分校录入权限启用时间:3月10日
    2、分校录入权限关闭时间:4月15日
    3、证明材料收取复审的截止时间:4月25日
    三、工作步骤
    1、设置业务状态,更新学期,发布工作通知,打开平台权限;(省校)
    2、数据初审,合格信息录入平台,填写表格,收集整理证明材料;(分校)
    3、数据复审,合格信息上传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国开),整理邮寄证明材料;(省校)
    4、数据终审,合格信息导入成绩库,发布终审数据;(中央国家开放大学)
    5、接收中央国家开放大学最终数据,证明材料建档,公示通过终审的学员名单;(省校)
    6、成绩查询。(分校或学员)
    四、平台数据填报要求:详见《开放教育免修免考平台数据填报细则一览表》
    五、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填写申请表格(附件4或附件6),向所在分校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分校负责审核学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含身份证、户口、毕业证书等),并填写相应表格并加盖单位公章。
    2、分校向省校提交的证明材料可以是原件复印件或原件电子扫描件,省校不接收证明材料原件。
    3、复印件纸张的规格为A4。如果需要提供户口的情况,请分校将户口及身份证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上半部分为户口复印件、下半部分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注明:“复印件内容与原件内容完全一致”,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4、电子版材料必须用原件制作,身份证必须采集正、反面信息,纸质的表格必须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才能扫描,否则视为无效。
    5、学生信息有误(民族、身份证号、学生类别错误)不能录入的,请先与学籍科联系办理了有关更正事宜后,于下一批次申请办理免修免考。
    6、根据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免修免考上报的要求,每学期只办理一次免修免考。请各分校严格遵守本通知的时间安排,逾期将不予受理。
    7、对于中央国家开放大学审核未通过且准备再次填报数据的,请先删除原有数据后,再重新填报数据,不能删除的,请与省国家开放大学教务处联系解决问题。
    8、中央国家开放大学统设课程的免修免考中,双证课程如要申请职业资格证书,该课程不能进行免修免考,反之可以办理。对于专科专业标注★或☆的课程,必须在备注栏标注“不申请职业技能证书”方可办理审核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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